深圳市罗湖区赟恒金融商事调解中心简介

2022-10-21 00:00

深圳市罗湖区赟恒金融商事调解中心

简介

 

一、调解中心介绍:

       2022年"深圳市罗湖区赟恒金融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经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批准,由深圳市罗湖区民政局发证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调解中心核心工作团队100余人,包括专业的律师团队、调解专家库以及专业金融产品人士,深入对金融商事调解进行研究,以提供更专业的调解服务。
  调解中心主要承接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知识产权等商业领域及家事纠纷调解,涵盖社会各界人群。

       调解中心本着服务社会的初心,积极推动金融商事纠纷调解的应用,发挥金融商事纠纷高效解决作用,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调解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精准运用调解和仲裁相结合、调解和诉讼相结合、调解和公证相结合三种不同的方式。根据不同人和事等特点,选择不同的便捷、灵活的调解方案,使之更和谐、更快速、更有效、更经济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将争议的焦点问题消灭在矛盾出现的源头。

 

二、调解服务合作资质:

一、深圳两级法院特邀调解组织

       现我中心已与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合作,并分别派驻一名调解秘书在各法院开展诉前调解案件的分派及督办工作,推荐13名调解员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对民商事案件通过矛盾预防、提前介入、及时化解等方式,推动相关纠纷的诉源治理。

二、公证驻点

      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于本中心设立驻点办公室,用于对特定事项出具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文书。双方将共同推动调解公证服务,更好的进行调解+公证+赋强的一体化,为调解工作的法律效力赋能。可为部分调解事项(如借贷、财产、股权婚姻、继承等)提供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公证。

三、涉港澳调解服务

       我中心与国家级民非组织-新家园社会服务中心共同成立法律服务办公室,并经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批准,在深圳市罗湖区境内开展涉港澳居民调解及跨境调解,并已吸纳数名香港律师为调解员。依托新家园平台,可为两地的香港居民提供商事、家事调解、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咨询等服务。

 

司法支持服务介绍:

1、诉前调案号

       可通过法院申请诉前调案号。经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对本中心流程工作的指导,分别在诉前或诉中、判后、执行前各环节与机构对接,协助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2、司法确认

       对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司法裁定书,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减少诉讼,保障协议的有效执行。 发生纠纷,经赟恒调解中心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司法确认依法不收取诉讼费用。当事人不履行司法确认裁定书确认的给付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费依法可先不预交 。

      我中心在深圳法院设置在线司法确认室,通过在线方式实现与深圳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业务对接。

3、自收案件免于诉前调解

      经赟恒调解中心调解未成功,一方当事人起诉至法院的纠纷,可不经诉前调解程序迳入诉讼。未经赟恒调解中心调解的纠纷,人民法院可将案件委派给赟恒调解中心先行调解。

4、调解中保全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赟恒调解中心可向人民法院转递保全材料,人民法院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成功并且履行协议后即可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5、调解调查令

       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申请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赟恒调解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可向该案调解员开具调查令,更有效的对案件调查情况进行推动。

6、线上调解    

       目前我中心正在开发线上调解系统(可对接公证系统,同步进行线上公证),且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对于调解中心自收案件,未来可能会通过法院系统进行线上调解,方便当事人,提高调解时效。